螳螂拳纲要“封闭”与“封逼”
柳国顺
螳螂拳十二字纲要中有“封闭”与“封逼”两种不同的写法,这种现象在螳螂拳理论的文字记述中长期存在。尤其“封闭”,因为词义好理解,又在螳螂拳手法名称上屡屡出现,所以为大多数人所采用。反之,“封逼”的逼字,却让人不好准确把握内中含义,所以或者以为是写的别字,或者干脆与闭字混为一谈。那么,封闭与封逼到底哪一种写法正确或说是更准确呢?我们将二者辨析一下,力求获得一个满意的答案。
螳螂拳纲要十二字是十二个单音节词,相连并列的“封闭”或“封逼”各自表示的是不同意义的两个词。封闭,合并起来说,就是在技击中关闭门户不让敌攻入的意思。封与闭,均出现在太极梅花螳螂拳具体防御手法的名称中,譬如左封右崩捶、双封锁口捶等等。这里的“封”,是用手或腕臂将敌攻来的手臂旁拨按压出身侧的意思,与攻击手法结合成制敌招式,目的是防护好自身的同时为进击创造条件。再如闭手挺身、左闭手等等,这里的“闭”,指的是用双手勾挂出敌攻来的脚、用单手斜推出敌击来的手臂的意思,目的是用关闭的手段,使敌人的手脚无法攻入。
由此看来,作为螳螂拳纲要的封、闭,所包含的意义基本相同,体现在攻防招式上,则是螳螂拳的两种防御手法。但问题在于,诸如勾、搂、采、挂等等螳螂拳防御手法,论起拳法价值、施用范围均不弱于封、闭,为何就不能入选螳螂拳纲要?而且,既为纲要,就应是在螳螂拳中能起到统帅作用的关键性成分,封、闭仅为螳螂拳的诸多具体防御手法中的两种,所以将其列为纲要实在是名不副实。
而封逼又作何解释呢?对此,八十多年前螳螂拳宗师郝恒禄在其《太极梅花螳螂拳论》中分别作了论述:
“封者,自卫也。若守若拒,统而为封。然封者其为刚欤?盖亦不得自定也,仍须以来为别,人我幻之,自知宜明也。强又来取,取之亦变。法贵智捷神定,行贵气合于动。宜重则力勇,宜轻则力妙,妙而乘势又存取,取而无利复归守。如定若行,使之揣测乏倪,取进无门,则封可利矣。
逼者,其若守而似攻。欲闭而不纳,则彼虽巧于叫诱,亦可得优利。欲开而大进,则彼虽欲进而不可,欲避又不及。我欲动,则彼巧于闪招,俟机而不得自主。斯乃逼之纯矣。”
翻译过来的意思是:封,是在技击中所遵循的进行自身防护的法则。像守卫之类的手法、像抵御之类的手法,都属于封的范畴。然而归属于封的手法是刚性的吗?这是不能预先自己断定的,依旧要根据敌人前来攻击的具体情况区别选用或刚或柔的手法。敌我之间的情况在不断变化,所以要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处境。敌人实力强大并且前来进犯,我就要攻取他。在攻取敌人时,所用的手法也是在变化的。封的方法,贵在思维敏捷、心神沉定;封的动作,贵在气与动相结合。应该用重手法时发力就要勇猛,应该用轻手法时发力就要巧妙,巧妙发力就要利用时机而且留有攻取敌人的机会,攻取敌人没有获得好处就要回来防守。做出像要安定又像要行动的样子,让敌人估摸不透。敌人想要攻取进击我,却没有门径可走。那么,封的运用就能在实战中获得好处了。
逼,是在与敌接近时所做出的既像防守又像进攻的主动性态势。我要关闭门户不让敌人攻进来,那么敌人即使善于利用叫诱的策略,我也能够从中获得很大的好处。我要放开门户向敌人大举进攻,那么敌人即使要进攻却做不到,要闪避开又来不及。我要做出攻击动作,那么敌人即使善于闪避招架,想要等待机会反击却由不得他自己做主。这样,逼的运用就很熟练了。
从郝恒禄的以上论述来看,封逼是在实战中所遵循的两大法则。封,是自我防护,凡是防护手段包括防御手法,无论其刚柔、变化、进退等,目的都是要力求达到封门闭户令敌无法攻入的效果,同时为自己创造出取敌制敌的有利条件,这些统统归属于封。逼,则是临敌时表现出的制敌态势,即无论攻防都有必胜的把握,在与敌迫近时表现出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气势,平常所说的与敌对峙时气势要逼人就是这个道理。如此解释封逼,就可理解二者作为螳螂拳纲要的一部分确属恰当。封闭不管如何解释只能归属于封,所以“封逼”的写法是正确的。
(原稿载于《武魂》2011年10月)